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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原则
作者:不详 发布日期:2014/6/5 12:41:02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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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原则

 

  录取原则

  (一)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。

  (二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(重点)本科录取线。

  (三)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
  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确定的第一批(重点)本科录取线以上,经面试、体能测试、政审符合条件,根据专业要求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,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 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、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,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,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;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,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
 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。

  (四)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。

  (五)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“先分数后等级”的方法,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(含AB)以上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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