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政法大学本硕连读培养班招生简章
学校简介:
中国政法大学(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
Law),简
称“法大”,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,位列国家“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”、
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、“2011计划”、“111计划”、
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、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、“国
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”、“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”,是一所以法学为特
色和优势,被誉为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,兼有文学、史学、哲学、经济学、管理
学、教育学等多学科重点建设大学,直属于国家教育部。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
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。
学校现有在校生17627人,其中内地本科生9583人,研究生7175人,港澳台
侨及外国留学生869人;教学科研岗教师955人,其中教授329人,博士生导师201
人、硕士生导师693人,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占比达94.56%。学校有5位终
身教授:江平、陈光中、张晋藩、李德顺、应松年;有5人荣获“全国杰出资深
法学家”称号,有8人荣获“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称号,1人荣获“全国优
秀教师”称号,2人荣获“高校青年教师奖”,1人荣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,17
人荣获“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奖”;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1人,“长江学者”
讲座教授1人、特聘教授2人、青年项目入选1人;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2人,4
人入选新(跨)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,32人入选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
划”,1人入选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,2人入选万人计划“哲学社
会科学领军人才”。
学校先后与54个国家和地区的267所知名大学、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
合作交流关系,其中有实质合作的世界五百强高校占比超过60%。每年通过各类
合作交流项目派出千余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,聘请数百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
讲学。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,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,学校
培养国际型人才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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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班介绍:
培养班的目的是通过精细化、多元化的教学模式,依托中国政法大学优质教
育、教学资源,还原大学精英教育本质,让未能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,也有
机会享受到中国政法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。该培养班课程由中国政法
大学本校教师任教,教学计划按照全日制本科课程设定。通过阶段性系统培养,
努力让更多的学生达到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水准,从而可以让更多学子报考本
校研究生或其他高校研究生继续深造。培养班秉承“德育与专业并举,理论与实
践并重”的教育理念,努力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。
招生专业:
法学
开设课程:
一、专业课。法理学、宪法、中国法制史、刑法、民法、商法、知识产权法、
经济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
国际经济法、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、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。
二、公共课。英语一、英语二、英语三、英语四、思想道德修养、考研政治、
考研英语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相关课程。
教学管理
一、学习形式:全日制。
二、 培养模式:基准学制为 4 年,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并独立编班。使
用普通本科教材,按照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及考试,学校按照《高
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进行教学管理。
收费标准及其他
根据国家相关政策,入学学生需缴纳学费,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。如遇
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,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。
学费:13.5万(含住宿费,语言培训费,军训费,杂费)
培养模式:
1、学生入校后,根据学生自愿,可选择报考自考或者成教的方式,获得本
科文凭。国家承认、教育部电子注册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。符合学
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学士学位。
2、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(成教或自考), 可自主选择报考中国
政法大学或其他院校的研究生,考试通过、修满学分,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,
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硕士学位。
3、英语成绩优秀的学生,也可选择出国读硕士研究生,英联邦国家的研究
生学制 1—1.5 年,或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高校,归国获得教
育部认证报告后,等同于国内 2-3 年统招研究生。
4、获得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,也可申请报考符合条件的第二
学士学位考试,考试通过后,修满学分,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
学位证书,研究生待遇。
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:
1、身体健康,思想品德端正。
2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,英语成绩优秀,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线者免笔试,
需参加培养班统一面试。
3、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专科线者,需参加本培养班组织的统一笔试及面试,
择优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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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计划:
本培养班计划招生人数为 100 人,择优录取,宁缺毋滥。
报名须知
1、提交材料: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、准考证扫描件、
个人电子版证件照、高考成绩查询结果。
2、开学时间:结合疫情实际,以教育部官方公布在京高校开学时间和录取
通知书为准,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。
注:本培养班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培养班管理者负责!
更多咨询:
182-0168-0960 石老师 (微信同号)
133-8120-0133 陈老师 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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